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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主筆室】

太子汽車2001年爆發大量解雇員博客創意旅店工,積欠上千名員工合計7.4億元的薪資、退休金和資遣費,至今還積欠約4.26億元。勞動部上週宣布,歷經兩年多的協商,取得18家債權銀行同意,捐出近1.58億元的債權,作為支付勞工薪資、退休金和資遣費之用,平均每位勞工可獲15萬多元,將撥入指定帳戶。

這是17家債權銀行從拍賣太子汽車中壢廠擔保品所得中,在勞動部、財政部及金管會的勸說壓力之下,百般無奈,「基於落實企業社會責任、照顧弱勢」,捐出部分債權給勞工;另外,合庫也在立委關切下「共襄盛舉」,捐出早期拍賣敦南大樓時的2,400萬元違約金所得,將「銀行捐款的餅做大」。

經此次捐款分配後,太子汽車案全體勞工債權受償率約可達到64%;對此,太子汽車自救會創始會長台中公司設立登記朱良育批評,太子集團負責人許勝發家族實力雄厚,卻始終擺爛,明明有錢卻可不還,這是法令的盲點;這也看出雇主無良台中公司成立、勞工無奈的事實。

然而,更無辜的是銀行股東。值得深思的是行政權可以忽視股東權益嗎?勞動部、財政部及金管會三部會對銀行經營階層施壓,銀行高層不敢不順從,就冒然地把屬於股東權益的擔保品拍賣所得轉為公益捐贈,這種捐贈是否在公司章程已經有明確授權?或已在先前某次股東會上得到概括授權?若非章程明定或未在事前得到股東會授權,公司小股東理論上可以對經營階層提出背信訴訟。投資人保護中心更應該跳出來維護小股東權益,而不是只有出了像樂陞這種大案才出面,任何公司的股東都是投資人保護中心保護的對象,千萬不可有大小眼。

其實,我們更不忍心看到台中公司記帳勞工們辛苦工作,公司歇業或關廠就對勞工置之不理,事發之後才發現公司未依法提足勞工退休金,甚至還積欠勞工薪資,勞工卻求償無門,勞動部怠忽職守可見一斑。前年底勞動部修訂勞基法第28條,只將積欠之工資未滿六個月部分、未依勞基法給付之退休金及未依勞基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付之資遣費等三項勞工債權提升為與第一順位抵押權、質權台灣電動床工廠或留置權所擔保之債權相同位階之分配請求權,倒楣的是銀行等債權人,對無良雇主卻絲毫沒有任何積極作為。換言之,雇主擺爛,倒楣的是員工和銀行。勞動部勸銀行捐贈部分法拍所得,慷他人之慨,讓銀行小股東幫忙挺勞工,卻不敢動到雇主,這也未免太不合理了吧?

太子汽車勞資爭議案事實上是循「華隆模式」處理,抗爭多時的華隆關廠勞資爭議案,勞動部在2014年10月15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已跟兆豐銀行、全球人壽等華隆大園廠分配案有關的18家債權金融機構取得共識,受償金融機構提供拍賣土地所得可分配的20%、約4.26億元電動床給勞動部,作為處理華隆爭議案的財源,換言之,華隆1,058名員工遭資方積欠的資遣費及退休金終於有著落,每位勞工約可取回約5成5到6成的資遣費及退休金。華隆關廠勞資爭議首開由勞動部會同財政部、金管會積極介入協調債權銀行捐贈的先例。

能夠讓辛苦勞工拿回部分積欠債權,我們略感欣慰,我們更希望勞動部再接台中公司設立再厲,幫勞工拿回全部債權;然而,我們擔心勞動部不對真正該負責的雇主追討,而是重施故技,挑軟柿子吃,反正有財政部與金管會官官相護,以後解決勞資爭議的模式就是銀行捐贈。此次勞動部該特別感謝合作金庫銀行,該行本非此次中壢廠土地拍賣的債權銀行,原無捐贈的必要,在某立委的全力「遊說」(施壓?)下,將三年前太子汽車集團總部大樓拍賣的2,400萬元違約金全數捐出,此舉可能讓合庫小股東內心淌血。

綜言之,勞動部捨本逐末,不積極修法追索不良雇主財產賠償勞工,卻只慷他人之慨將勞工債權提升為優先債權,搶銀行擔保品;還更進一步,處理勞資爭議以行政介入強逼銀行捐部分法拍所得「做公益」,一旦成為慣例,銀行就被剝兩層皮,在法拍分配已經與勞工債權同順位,還得加碼捐部分法拍所得。銀行若不屈從,一方面社會輿論會積非成是,認為以往都捐何以此次不捐,動輒冠以「冷血銀行」等非難。銀行在社會輿論、行政壓力、民代關說(像此次合庫的「被行善」)的三層壓力下,拿小股東權益協助勞工(因大股東質設比偏高,根本不是用自己錢投資),而無良雇主卻仍吃香喝辣。

現行勞資爭議處理,勞動部風光十足,金管會與財政部不但沒照顧自家孩子(民營銀行、公營與公股銀行),還在壞小孩(無良雇主)打傷玩伴(勞工)時,叫自家無辜小孩(銀行)出錢賠償,看似培養自家小孩的高尚道德情操,其實是讓壞小孩有恃無恐;該教訓壞小孩的家長(勞動部),每逢壞小孩惹禍,就趕快叫鄰家家長來強逼無辜小孩出錢。這種作法,只是徒然敗壞社會風氣,增長不公不義。勞動部,請改弦更張吧!12A306A185CCF3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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